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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辉南推进药品分类管理 成效显著

  辉南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扎实推进药品分类管理工作,通过药品经营企业换证、《药品经营企业质量规范》、药品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等一系列工作,使此次药品分类管理成效显著。

 


  一、强化药品流通环节监管,督促药品经营企业管理上台阶

 

 

  2010年初,与各药品经营企业签订质量安全责任书,进一步强化药品经营企业药品质量安全责任意识、诚信意识,明确药品质量安全的责任主体,要求经营企业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从事药品经营活动。

 

 

  严格执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健全企业质量保证体系;药品经营企业在经营活动中要做到不挂靠经营,不向其他企业或个人提供相关票据,不出租或转让柜台,不超方式、超范围经营,不经营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药品,不发布虚假药品广告或为发布虚假广告者提供便利。药品经营企业在经营活动中要诚实守信,不误导和欺骗消费者。

 

 

  二、药品经营许可监管和GSP认证为抓手,强化药品分类管理

 


  开展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工作,通过认证,要求企业严格按照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原则,依据品种、规格、适应症、计量及给药途径等的不同,将药品分为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并作出相应的管理规定。规范非处方药管理,减少不合理用药的发生,切实保证人民用药安全有效。

 


  三、经营企业的诚信体系建设的加强,通报药品经营企业的信用评审结果

 

 

  要求信用等级较好的药品经营企业继续加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强化诚信意识和自律意识,进一步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信用等级较差的企业要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查找原因,制定可行的整改措施,狠抓落实。

 

 

  对信用等级较差的企业加大监督数次,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责令退出药品经营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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