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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重点整治药械和保健品违法广告

  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构建多部门协调配合、多角度综合打击的治理格局,坚持标本兼治、惩教并重,努力运用多种监管手段,不断加大对药械和保健品违法广告监管工作力度。


  一、协作的加强,形成监管合力


  与省委宣传部、工商局、卫生厅、广电局、新闻出版局等11个部门共同建立吉林省广告监管与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形成监管合力,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药械和保健品广告监管措施,联合开展整治行动,努力形成多部门共同打击违法广告的高压态势。

 

  该局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每月通报情况转发全省并抄送工商、广电、新闻出版、宣传等部门,提醒、督促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省局系统内药械和保健品广告监管工作由稽查处牵头,有关处室和部门共同参与,联合行动。经过各部门共同努力,目前,全省媒体违法广告发布率同比下降明显。


  二、施行当面告诫,建立约谈机制


  针对企业广告通常由代理商发布,药械和保健品生产企业常常忽视对代理商的监督约束,有的甚至有意放任代理商的虚假违法宣传行为等问题,建立约谈机制,适时召开违法广告发布企业约谈会,对企业实行当面告诫,指出其广告宣传中存在的问题和违法宣传的利害关系,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

 

  通过约谈,违法发布药械和保健品广告的生产企业基本都能意识到自己或其代理商的违法行为,从而加强了对企业自身和代理商的约束,不断规范其广告宣传行为。今年上半年,召开集中告诫会2次,受教育企业共120余家(次),个别约谈50余人(次),收到了良好成效。


  三、打防结合,综合治理

 

  将药械和保健品广告监管与日常监督检查、药品安全专项整治、GSP认证、药品监督抽验工作结合起来,对发布严重违法广告的药品加大抽验力度,逐步规范企业的广告发布行为。

 

  坚持以人为本,在实施违法药械和保健品广告治理过程中,给违法广告发布企业以充分的申诉解释权。同时,特别注意以查办违法广告为线索,把打假和维护合法企业合法权益相结合,既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又净化了药品市场。


  四、重点治理,启动惩治措施


  严格按照国家局“七个一律”要求,依法对违法药械和保健品广告生产企业进行重点治理。对被国家局《第2期违法广告公告》通报的3家药品生产企业实施GMP飞行检查和监督抽验,对其中严重违反药品GMP有关要求的1家生产企业依法收回药品GMP证书;责令其余2家企业对存在的缺陷项目限期整改。

 

  截至8月份,共撤销60个药械广告批准文号,收回5个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将56家违法企业列入“黑名单”,暂停销售33个违法广告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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