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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药监局以政风行风建设取信于民

  湖北省咸宁市药监局在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做好文章,采取“一二三四”行动,完善措施,突破难点,以政风行风建设取信于民。

 

  打造一个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市。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咸宁市签署合作备忘录,决定用5年时间,共同建设咸宁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市。咸宁市局以此为契机,建立长效机制,积极推动建设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市,达到“监管责任体系更加健全,监管网络更加完善,监管手段更加科学,队伍更加廉洁高效,食品药械产业发展更好,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更加有力”的目标。

 

  完善两项惠民制度。一是购买假药先行退付制度。咸宁市局出台购买假药先行退付制度,凡在咸宁市境内各药品零售企业购买到假劣药品,经确认后,由所在地县级以上药监局管理部门先行退付购药款。二是开展清理家庭小药箱活动,定期上门帮助居民清理家庭小药箱,帮助居民甄别、回收过期失效药品,防止群众服用过期失效药品。

 

  打造三个惠民工程。一是继续开展“规范药房”创建活动,全市1004家农村医疗机构中,已有649家达到“规范药房”建设要求,达标率64.6%。二是开展“文明诚信药店”创建活动,有力促进药品零售企业服务质量和水平的提高。三是开展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各县市区政府先后聘任110名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员,成立49个乡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站。

 

  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共聘请237名农村药监局安全协管员和990名信息员,并定期进行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各县市区均设有“新农合”报销定点药店,合计53家;进一步扩大药品“直配式”供应,全市100%的乡(镇)、村实现了药品直供。通过“两网”建设,农村药品质量得到有效保障,促进解决了农民群众购药难、购药贵问题。

 

  办好四件民生实事。一是确保基本药品安全有效;二是全面加强药品广告监测;三是开展“百名局长帮百企”活动;四是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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