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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药监局依法治市 取得显著成效

  吉林省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依法治市战略方针,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努力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效能,依法行政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其主要做法。

 

  1.领导高度重视。全面实行主要领导负全责、其他领导分工负责、具体职责落实到人的行政执法责任制。

 

  2.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并完善重大行政事项依法决策制度、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培训制度、行政执法工作考核评议制度、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保证依法行政有章可依。

 

  3.法制机构不断健全。在编制紧张、人员不足的情况下,不断加强法制工作力量,县级局设立专门法制科,专人负责法制工作,保证了执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

 

  4.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积极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各类法制培训班,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专题培训和讨论,坚持开展自学活动,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明显提高。

 

  5.依法开展药械监管。严格落实政务公开,依执法办理行政处罚和行政审批的有关事项。严厉查处违法案件,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6.认真遵守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对全系统行政执法工作实行定期考核评比通报,对行政执法人员实行定期评议考核,促进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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