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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部局督查豫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2010年11月2?4日,由卫生部、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工商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中医药局等六部门组成的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联合督查组到河南省督查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督查围绕开展打击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广告和通过寄递等渠道销售假药专项行动情况、联合组织查处生产销售假药的大案要案情况、联合开展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违法行为情况、开展打击非法买卖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行为专项整治情况。

 

  贯彻落实国家医药产业政策、规划及实施医药产业结构调整情况、执行药品质量标准及加强药品研制、生产、流通环节监管情况、加强医疗机构临床用药管理情况等八个重点方面开展。 


  督查组分别听取了河南省人民政府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全面工作汇报和省级卫生、公安、工信、工商、药监和邮政等相关补充汇报。


  查阅了河南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文件和相关资料,实地深入了解了郑州市、新乡市的工作情况,并与地方企业、行业协会、基层监管部门进行了座谈。

 

  督查组对河南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三点建议:一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各地要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凝聚共识。

 

  同时,通过大力宣传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措施和成效,推广先进经验,曝光典型案例,宣传安全用药科普知识,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要加强对地方政府的督导,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根据整治目标任务、整治措施和整治要求,制定督查方案,开展督导检查。及时掌握工作动态,正确指导各级政府及成员单位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要加强各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在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有很多方面工作需要相关部门协调配合才能完成,各地要在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职责的同时,建立部门联合协调机制,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共同促进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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