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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为降低药品价格 开展药品核查

  为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减轻百姓医药负担,11日,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开展药品价格核查的通知,从今年11月10日至明年1月10日黑龙江省将对列入省定价范围内的286个品种药品的生产成本、出厂价格等方面进行调查复核。

 

 

  本次调查复核的范围为列入我省定价范围的部分药品,主要包括黑龙江省尚未定价的医保新增药品及部分已定价格药品,共有286个品种。调查复核内容包括:生产成本、出厂(口岸)价、供货价、中标价(本年度全国5个省以上中标价)、实际零售价等。

 

 

  届时,药品生产企业应持相关资料到省物价监督管理局进行申报,省政府定价药品目录内的药品生产企业还要向物价部门出具正式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生产企业基本情况,药品通用名称及商品名称、剂型和规格,药品适应病症或基本药理结构,定价理由等。

 

 

  此次药品价格核查将采取普查与专项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黑龙江省市场占有率较大的独家品种(含独家剂型)以及中标价格与政府定价差异较大的品种,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将组织力量进行专项重点调查复核。黑龙江省第一批药品价格调查复核品种主要有阿莫西林氟氯西林、舒他西林、羧苄西林、萘夫西林、头孢替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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