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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药监局采取措施 加大药品安全整治工作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积极采取措施,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加大工作力度,做到整治工作不放松,监督检查不放松,完善制度不放松,不断巩固全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果。

 

 

 

  1.进一步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违法行为。会同有关部门大力整治以食品、消毒产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等冒充药品上市的行为。进一步加强与卫生部门的沟通协调,协调多部门联合开展行动,继续扩大整治范围,把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整治行动的范围从药品经营企业扩大到基层卫生机构和民营医疗机构等,坚决维护药品市场秩序。

 

 

 

  2.进一步整治违法药品广告。认真做好药品广告发布的审核工作,认真做好违法药品广告的移送和公告工作,积极配合工商部门加大违法药品广告查处力度,重点监测和打击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广告和虚假宣传的行为,遏制违法广告蔓延势头,促使药品广告发布秩序明显好转。

 

 

 

  3.进一步加强药品研制、生产、流通环节监管。加强高风险产品生产监管,进一步加强原料、辅料、化学中间体、中药饮片和药包材管理,完善质量受权人和派驻监督员制度,坚决查处违规生产行为。整治推行药品电子监管,监督企业完善质量追溯体系,实行更加严格的产品召回制度。

 

 

 

  4.进一步加强药品使用环节质量监管。加强与卫生部门协作,以“规范药房、合格药房”活动为载体,参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中关于药品采购管理、库房设置条件、人员配备等方面相关规定,积极推进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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