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医药网首页 > 医药资讯 > 医药政策法规 > 太原专项整治医保卡违规消费的问题

太原专项整治医保卡违规消费的问题

  11月9日,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定:医保定点药店“为参保人员用医疗保险卡购买医疗保险规定外的药品、保健品、日用百货、副食品等提供服务。

 

 

  用医疗保险卡兑换现金,采用不正当手段回收药品的”或“摆放和销售日用百货、副食品等生活用品的”,取消药店定点资格,且两年内不受理其定点资格的申请。

 


  山西太原市人保局医保处处长周峰表示,此举有效解决了以往监管人员对医保卡违规消费“难抓现行”的问题,定点药店只要摆放日用百货、副食品等生活用品,就算违规,一票否决。

 


  山西太原市目前有医保定点药店230余家,太原市人保局出台的措施效果如何?

 


  太原羊市街一家药店,门厅悬挂着明显的标识:“医保卡只能购买医保用药”,药品自选货架上没有摆放日用百货,销售标签注明是否为“医保用药”。

 


  水西关街一家连锁药店,有黄金搭档、足浴盆等保健品、保健器材出售,当问及能不能用医保卡购买这类商品,销售人员表示:“它们不属于医保范围,不能使用医保卡结账。”

 


  在其余4家医保定点药店,未发现有副食品、日用百货等商品。

医药网新闻
返回顶部】【打印】【关闭
扫描100医药网微信二维码
视频新闻
图片新闻
医药网免责声明:
  • 本公司对医药网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本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医药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联系QQ:89615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