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医药网首页 > 医药资讯 > 医药政策法规 > 浙江药监局启动药品网上监管系统

浙江药监局启动药品网上监管系统

  浙江省宁波市食品药品监监控管理局从2010年11月下旬开始。按照市人民政府“实施药品放心工程,完善药品网上监管系统”的民生实事工程要求,在现有药品网上监管系统的基础上启动实施药品网上监管系统升级完善工程。药品网上监管系统升级完善工程包括局端升级和客户端升级两个方面。

 

 

 

 

  局端升级后使局端系统具备以下功能:一是实时掌握相对人的药品“进销存”情况并实现对上报数据统计分析和异常情况报警;二是购进假劣药品自动比对和锁定;三是建立药品基础数据库;四是药品在库温湿度自动监控,实现自动接收记录和查询;五是药师指纹签到管理,包括药师考勤和处方药销售管理,实现自动记录和综合查询;六是相对人的信息互动交流。

 

 

 

 

  客户端升级后使客户端系统具备以下功能:一是完善的“进销存”系统,实现验收、销售、库存数量的自动保存、实时交换;二是乡镇卫生院以上医疗机构增设药品在库温湿度监控;三是药品零售企业药品销售凭证自动打印;四是药品零售企业增加药师指纹签到和处方药销售管理;五是与监管部门的信息互动。

 

 

 

 

  药品网上监控系统升级完善工程按照循序渐进、注重实用和不增加相对人负担的原则进行,通过实施升级工程,建立监管功能齐全、日常使用正常、管理规范有序、药品流向清晰、销售封闭可控的药品流通网上监管新模式,从而进一步提高药品监管的信息化水平,为保障公众用药品安全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医药网新闻
返回顶部】【打印】【关闭
扫描100医药网微信二维码
视频新闻
图片新闻
医药网免责声明:
  • 本公司对医药网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本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医药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联系QQ:89615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