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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烟台药监局打击药械领域违法行为

  2010年以来,山东省烟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打造食品药品安全城市为目标,牢固树立科学监管理念,不断创新机制,强化措施,提升效能,严厉打击药械领域违法行为,有效规范了市场秩序,保障了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标本兼治,整治市场顽疾。将开展药品市场动态专项整治作为解决监管热点、难点的突破口,探索建立集中整治制度,先后组织开展各类专项整治10个,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2641人次,查处各类案件1545起,移送违法广告155起,对龙升口服液等违法情节严重的7种广告药品责令暂停销售,违法广告发布频次同比下降27%。在今年国家局和省局组织的多次基本药物飞行检查和质量抽查中,烟台市生产的基本药物实现了质量无缺陷、安全无事故的目标。

 

 


  强化联动药械,突破大案要案。坚持上下联动、区域联动、部门联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拓展案件信息来源,凝聚办案合力,保持打假治劣的高压态势。先后突破了一批大要案,涉案总货值700余万元,有力震慑了药品违法违规行为。

 

 


  防控并举,筑牢安全屏障。在全省率先建立实施了风险因素定期分析排查工作机制,对药械安全风险信息实行日监测、周评估、月报告制度。全市推行了药品药械电子监管全覆盖网上监控模式,启动了18家生产企业基本药物电子监管入网工作,实现对79家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以及18家特殊药品经营企业药品的电子监管覆盖。

 

 


  先后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中选聘监督员260名,设立乡镇(街道)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构146个,配备乡镇监管员、协管员和村信息员6800余名,药械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四进”活动58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9万份,答复群众咨询投诉3247人次,推动部门“小药监”向社会“大药监”转变,形成了食品药品安全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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