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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建立和完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体

  为提高药械安全预测预警和分析评价能力,建立和完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按照河北省《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0年度主要工作安排》中“加强和完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评价体系建设。

 

  2010年底前建成市级及所辖区域内三分之一县(市)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的要求,石家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抓,采取三项措施,加快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建设,取得初步成效。

 

  一、加强与市政府的汇报沟通


  经市政府批准,成立了“石家庄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为石家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直属事业单位。


  二、加大对县级机构建设的督导力度


  局领导多次带队到县(市)进行督导检查,推动县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建设。通过深入细致的工作,目前无极、深泽、赵县、藁城、行唐、正定、晋州、高邑、栾城、灵寿10个县市已批复成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全市县级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建设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三、明确年度建设目标任务


  印发《石家庄市推进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2010年底前全面完成市、县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建设目标。

 

  力争通过2-3年时间,全面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的办公设施、技术装备、人员素质与规章制度建设,在全市形成由市、县两级监测机构构成,集监测评价、应急控制、宣传培训为一体的精干高效的药械安全性监测与再评价技术支撑网络,基本满足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有效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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