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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开展基本药物配送监督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基本药物配送企业监管,提高基本药物配送质量,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自2011年7月18日开始,组成检查组分赴各地,在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配合下,对全省基本药物配送企业组织开展对全省基本药物配送企业监督检查。

  
  一是基本药物配送企业购销渠道是否规范,是否存在“挂靠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票据管理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是否存在“走票”等现象。

  
  二是企业质量负责人、质量机构负责人等从业人员资质和管理是否符合规定要求,质量受权人等相关人员是否能够按照规定有效履行职责。

  
  三是基本药物配送企业的质量控制及保证供应体系是否建立并有效执行;基本药物配送能否按照规定满足临床需求。

  
  四是企业冷藏、阴凉等储运条件是否符合要求,冷链管理是否符合《江苏省药品冷链物流操作规范》要求。

  
  五是基本药物核注核销及数据上传工作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是否做到无码不购、有码必扫、扫后即传。

  
  六是企业是否按时接入省局规定的计算机远程监管系统,进、销、存及温湿度相关数据是否能按规定及时上传。

  
  七是自2010年以来,企业在日常监管、换证、GSP认证、跟踪检查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是否得到有效整改,是否被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行政处罚等。

  
  江苏省局将适时通报检查结果,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企业,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或经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将核减其经营范围,并建议有关部门取消其基本药物配送资格;情节严重的,将依法吊销其《药品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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