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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药品安全五个长效机制

  河北省政府印发药品安全五大长效监管机制。这五个长效机制是:《河北省药品安全质量保证机制》、《河北省药品安全监测预警机制》、《河北省药品安全社会监督机制》、《河北省药品安全应急处置机制》、《河北省药品安全责任追究机制》。五大长效机制是在系统、全面总结已有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的基础上,针对当前药品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本着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研究制定的,并在征求17个相关部门意见基础上形成的长效监管措施。


  五大机制具有四方面显著特点:

  
  一是针对性强。多项措施均针对当前药品生产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症下药”,如明确了停产半停产企业的退出管理,对出口药品委托加工实行备案管理等新举措,指向明确,措施有力。

  
  二是可操作性强。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依据,强化了监管措施,易于理解、便于掌握和运用。

  
  三是创新性强。如质量保证机制中规定,“保健食品等非药品,在广告中宣传功能主治(适应症)并在产品说明书中标有用法用量的,按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等多项措施,解决了现有法律法规内容缺失或规定不明确等问题。

  
  四是涵盖面广。长效机制涉及政府、监管部门、企业、社会公众等各个层面,内容包括药品生产经营质量监管、风险监测预警、社会监督、应急处置、责任追究五个方面,涵盖了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各个环节,并且各方面、各环节的内容互相联系、互相贯通、有机统一,有利于从整体上提升药品安全监管效能,保障公众用药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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