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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违法药械广告监管进一步强化

  为进一步加强药械广告监管力度,规范药械广告发布行为,确保群众用药用械安全,江苏省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措施,强化对违法药械广告的监管。首先是加大违法药械广告的日常监测检查力度,将扩大产品适应症(功能主治),在药械广告中使用绝对化、承诺性语言对产品功效进行不科学的断言和保证。


  在药械广告中对药品组成成分的宣传与药监部门批准的内容不符的、编造科学无法证实的实验数据和产品作用机理以及利用专家、患者和医生的名义为产品的功效作证明等三大类违法药械广告作为重点监测和清理的对象。

 
  其次是加大对违法广告药械和非药品冒充药品经销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参与违法药械广告和非药品冒充药品宣传的药品零售企业,依法实施现场检查,从严审查产品的进货渠道、产品及其供应商的合法性,对检查中发现从非法渠道采购的,依法从重处罚。

   
  三是对监测发现的违法广告药品实行抽样检验。凡是监测发现涉嫌违法情节严重或移送工商部门查处后仍不停播且质量可疑的,实行逐批抽样检验,对抽样发现的假劣药品,依法从重处罚。

   
  四是实施企业质量信用等级挂钩制度。将参与违法药械广告或非药品冒充药品广告宣传的药品零售企业与信用等级评定挂钩,对参与违法广告宣传和在专项检查中发现非法渠道采购和涉嫌销售假劣药品的企业,其信用等级将列入失信企业名单,在日常监管中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和实施飞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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