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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打击制售假药成效显著

  根据国务院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在浙江省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真部署,认真组织,扎实工作,圆满完成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整治任务。首先是认真组织部署,积极开展整治工作 。把专项行动纳入2011年药品监管工作重点,成立领导小组,制定下发《浙江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劣药品专项行动方案》,落实调整专项行动工作时限,加强督查,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完成。

  
  其次是突出工作重点,加大检查执法力度。针对犯罪分子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药品信息和销售假药行为,将互联网发布药械信息的监管作为工作重点,专项行动期间,全省共检查了1554个网站,发现52个存在违规行为的网站,转省通信管理局关闭违法网站1家,注销违法网站备案2家;受理、转办各类违法网站举报件62件,其中涉及利用网络违法销售药品的40件。


  责成网站删除、冻结商铺14家,处罚商铺13家,自查删除违法发布药品信息6000多条,删除商品800多件。针对某网站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向该网站发出了行政告诫书,责令企业整改。

  
  另外,药品监管部门加大工作力度,规范生产经营秩序。各地对辖区内药品委托生产活动进行了全面检查,省局还组织人员对绍兴、台州等地药品生产企业委托生产和包装标签情况进行了专项抽查;结合专项整治,不断完善药品生产、经营环节监管手段,如药品生产企业质量受权人制度、诚信体系建设、政企合作打假机制等,使全省药品生产经营秩序明显好转。

  
  四是突出工作重点,严打违法犯罪行为。各地以专项行动为契机,以查办大案要案为切入点,重拳出击,查获了一批侵犯知识产权违法案件。

  
  五是注重工作实效,完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由15个厅局参加的“浙江省联合打击生产销售假药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协调机制作用,会同省公安、通信、邮政等部门分别制定了《浙江省违法发布药品信息互联网站黑名单管理制度实施办法》、《浙江省邮政管理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联合打击利用寄递渠道销售假药联席会议制度和工作职责》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犯罪活动机制建设的通知》等,建立了各部门联合打假长效机制。


  六是注重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利用《工作简报》和网站等载体,及时宣传各地专项行动情况;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全省药品医疗器械领域十大典型案件,对违法企业进行公示。省局还联合省广电局开展全省“安全用药、关注农村”电影放映公益宣传活动,在农村播放公益宣传电影3036场,观看人数达85万人次。


  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也组织开展了“安全用药、家庭健康”、“知识产权日”等药品安全知识大型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报刊、互联网、电视、电台等媒体,大力宣传互联网购药安全警示,及时曝光各类典型案件,引导群众积极举报违法行为,增强专项整治行动的效果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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