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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药品质量安全工作正式开展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药品市场秩序,有效防控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事故,维护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浙江省绍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了《开展药品质量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部署开展为期2个月的药品质量安全大检查工作。

  
  首先是明确检查重点。《方案》要求对药品、医疗器械的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进行全面检查,为强化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根据不同单位、不同环节的监管要求和实际情况,明确开展药械质量安全检查的各项具体内容。

  
  其次是认真开展自查。要求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需严格按照《方案》中确定的检查环节和重点,对药械质量安全管理方面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员、整改时限。

  
  三是做好监督检查。将对辖区内药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责令企业整改,并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和防范措施,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还将组织开展督查工作。

  
  四是加强部门协作。依据职责分工,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努力完成好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同时加强与卫生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联动工作机制,确保药品质量安全大检查取得实效,切实保障群众用药用械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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