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医药网首页 > 医药资讯 > 医药政策法规 > 张家界推动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张家界推动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2011年7月以来,湖南省张家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积极主动探索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采取四项有力举措推动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哨点试点工作。今年初,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决定在常德、株洲、衡阳3市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哨点试点后,最近继续在张家界市开展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哨点试点工作。张家界市局与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通过区县局推荐、实地调研等,选定4家县级以下医疗机构作为监测哨点试点单位,并采取四项措施积极做好相关工作。

  
  一是制定方案。制定《张家界市基本药物不良反应哨点监测试点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分3个阶段对各监测哨点试点工作进行部署,对监测哨点试点工作提出具体工作要求,明确要根据使用重点监测品种的情况和重点监测品种分类登记使用情况建立购进和监测档案,对医护人员和患者进行药品不良反应相关知识、相关政策的宣传和培训等。

  
  二是完善制度。制定《张家界市基本药物不良反应应哨点监测试点工作若干制度》,明确监测中心、监测哨点的职责,对重点监测品种信息管理、重点监测品种不良反应信息监测操作流程制定具体操作规程。

  
  三是组织培训。组织各监测中心、监测哨点试点单位负责人、专兼职信息员20余人对《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填报要求及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分析评价规范》、《药品不良反应填报规范性要求》、《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质量评估指导意见》进行学习培训,并编写了《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监测工作指导手册》下发各培训人员。

 

  四是实行考核。制定《张家界市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哨点工作考核评分细则》,对全市监测哨点工作进行年度专项考核,该局和监测中心将根据考核结果,对先进监测哨点与个人进行单项表彰及奖励。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将取消其监测哨点资格。

医药网新闻
返回顶部】【打印】【关闭
扫描100医药网微信二维码
视频新闻
图片新闻
医药网免责声明:
  • 本公司对医药网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本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医药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联系QQ:89615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