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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推动药品安全示范县活动

  为科学、合理、准确地综合评价创建药品安全示范县活动成效,充分发挥“考核指标”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日前,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出台了《福建省创建药品安全示范县试点工作考核指标要点》(试行),进一步把创建活动推向深入。该考核指标要点是以药品(含医疗器械)监管的相关法律法规,国家局《关于开展药品安全示范县工作指导意见》中创建目标和综合评价要求,省局创建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任务目标等为主要依据,在认真开展调研,赴省外学习考察,广泛征求省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设区市局、各示范县试点单位的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反复修改形成的。


  考核指标要点体现4个特点:一是注重先进示范性与客观实际相统一;二是注重规范性与操作性相统一;三是突出福建特点要求,注重农村“两网”建设,特别是“老少边岛渔”地区的药品安全保障,注重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四是注重调动积极性,鼓励基层工作创新。对各试点单位提出了要发挥好考核指标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依据考核指标的要求,结合原有工作计划和实际情况,完善推进措施,突出难点和薄弱环节,打好攻坚战等具体要求。

  
  考核指标要点的主要内容,概括起来可归纳为“六句话”,即“组织领导:3个责任体系一套创建档案;日常监管:8个环节并重一个无缝链条;两网建设:4个全部覆盖一个基本配备;宣传工作:图文声色并茂一个显著提高;综合成效:推进5个一体化达到一无一均一满意;加分项目:5种特色加分鼓励工作创新”。具体分若干个考核指标要点,对每项要点设定一定的分值,总分为100分,加分最多10分,综合分最高110分。


  评价方式主要采取查看文件资料、现场检查、问卷调查等方式方法进行。考评工作由省局组织,对考评内容逐项做出通过或者不通过的评定,不通过的条款,按其分值进行扣除,依据实际得分与加分项目之和判定综合得分。发生重大药品质量安全事故的一票否决。对考核结果合格的,上报国家局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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