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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督查药品监管行政执法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推进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行政执法工作,2011年8月22日,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组对太原市局和杏花岭分局2008年以来药品监管行政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工作组分别听取了太原市、区两局的工作汇报,并采取“看、听、查、问”等形式,对相关执法人员进行了详细询问,查看了行政执法相关资料及办案卷宗,翻阅了2008年以来的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汇总档案,浏览了分局的信息、图片等实证资料。


  检查人员还对分局执法工作进行了具体指导,并现场进行了点评答疑。对健全完善执法体系,监督和专项效果明显,执法文书规范,尤其对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基本药物定期巡查和示范药店(房)创建等工作给予了肯定。同时,指出了文书书写不够详细,修改之处无签字、压章等不足之处。

  
  工作组要求:一要加强学习,有力推进科学执法。执法人员不仅要学法、知法、懂法,更要结合实际善于用法。在重要条文条款处应知其细则,做到用“法”无误。二要重视对行政相对人的法律法规培训,进一步加强对药械有关法律法规,特别是新出台法规的宣传教育。三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案件承办人责任制,精心组织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四要做好经常性的自查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以更好的成绩迎接国家局药品监管行政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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