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医药网首页 > 医药资讯 > 医药政策法规 > 南京药品广告监测效果“拔尖”

南京药品广告监测效果“拔尖”

  为有效整顿和规范全市药品广告市场秩序,保障群众用药安全,2011年以来,江苏省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多项措施加强对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的广告监测。1-6月,对24家市属媒体共监测广告总条数3538条次,移送工商管理部门284条,上报省局公告150条,多条移送的违法药品广告被工商部门立案查处,药品广告监测取得了明显成效。


  其主要做法是:

  
  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药品广告监测责任

 

  市局领导高度重视药品广告监测工作,根据国家局《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通知》要求,结合《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暂停销售违法广告药品、医疗器械的管理规定》,制定了《南京市2011年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监测方案》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违法药品广告监测的通知》,将广告监测工作纳入药品监督稽查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大对全市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综合整治力度。

  
  二是运用先进手段,提高药品广告监测移送效率

 

  通过省局配备的媒体广告监测设备,安排专人负责监测设备的使用、维护及数据采集、分析、上报等工作,对全市24家市属媒体广告实行全频道、全时域的快速动态监测,有效发挥媒体广告监测系统的效能,拓宽了广告监测的覆盖面,提高广告监测的工作效率。

  
  三是建立对违法药品广告长效监管机制


  市局和区县局建立了广告监测两级联动机制,分工分级监测广告。市局统一汇总信息,上报省局,积极主动与工商部门联系,一旦监测到违法药品广告,立即移交工商部门查处。同时建立与新闻媒体沟通机制,积极宣传药品广告监测的相关政策法规,广泛普及安全用药知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广告、规范广告、监督广告的良好氛围。
 

  四是加大对违法广告药品的打击力度


  加大对经营广告药品零售药店的检查力度,对严重违法广告药品增加抽检频次,对经常销售违法广告药品的单位实行重点监管。同时药品监督管理局通过发布安全警示和在市局网站上公布被省局暂停销售的广告药品名单等方式,及时提醒消费者谨慎购买广告药品。今年以来,先后发布违法广告药品警示信息4条,提请省局对严重违法药品广告采取暂停销售行政强制措施共8件,查处违法广告举报投诉7起。

医药网新闻
返回顶部】【打印】【关闭
扫描100医药网微信二维码
视频新闻
图片新闻
医药网免责声明:
  • 本公司对医药网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本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医药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联系QQ:89615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