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医药网首页 > 医药资讯 > 医药政策法规 > 松溪药品安全示范工作又上新“高度”

松溪药品安全示范工作又上新“高度”

  福建省松溪县被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定为“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试点,松溪县政府高度重视,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松溪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挥主力军作用,立足高标准起步,创新性推进。目前,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正有条不紊地展开。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


  药品监管局在县、乡(镇、街道)两级政府均成立了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对示范创建的组织领导。通过县政府出台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向各乡镇下发责任书、将药品安全纳入各乡镇政府及部门绩效考核等形式,层层落实创建工作责任,从政府层面构建药品安全责任体系。  
  
  二是广泛开展宣传,营造创建氛围


  将“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月”、药品安全“五进”、合理用药知识讲座等活动与创建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横幅标语、宣传栏等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宣传创建活动的意义和创建内容,不断增强药品生产经营者诚信自律意识和人民群众安全用药、合理用药的自我保护意识,营造出浓厚的创建氛围。


  三是加强网络建设,夯实基层基础


  乡(镇、街道)从完善药品监管网络着手,开展乡镇协管办的规范建设,加大制度建设和人员配备,进一步明确分管领导,同时加强对协管员、信息员培训,充分发挥协管员作用,有序、稳步地开展创建活动。

医药网新闻
返回顶部】【打印】【关闭
扫描100医药网微信二维码
视频新闻
图片新闻
医药网免责声明:
  • 本公司对医药网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本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医药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联系QQ:89615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