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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与江西开基本药物监管“二电”会

  云南省

  
  2011年10月9日,2011年度中期全国加强基本药物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随即召开会议,就贯彻会议精神提出四项措施:首先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各相关处室和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确保基本药物质量安全当作政治任务,按照国家局的安排部署,千方百计确保基本药物质量安全。

  
  其次是进一步明确任务。注册、安监、稽查、认证审评、检验检测等单位要认真对照省局与国家局签订的基本药物监管工作目标责任书,于2011年10月20日前制定出下一阶段工作方案,报局务会审定后实施。

  
  再次是进一步创新工作手段。要结合实际,认真借鉴兄弟单位的先进经验,提前谋划2012年工作。在法律法规所赋予的职责范围内,要大胆创新,大胆尝试,进一步丰富监管手段,拓展监管领域,努力做到监管全覆盖、无遗漏。

  
  最后是进一步狠抓落实。要下真功夫、花大力气,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确保不留监管空白,确保基本药物质量安全。

 

  江西省

  
  2011年度中期全国加强基本药物监管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随后召开贯彻落实视频会议,局党组书记、局长关晏民要求,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迅速学习、深刻领会国家局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抓好落实;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落实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全力做好基本药物监管工作。

  
  会议要求,全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基本药物的生产、流通、使用等各个环节要下大力气,做到齐抓共管。在提高和完善质量标准方面:把重点放到引导、监督企业按照新标准组织生产经营活动上来。在加强生产环节监管方面:把实施新版药品GMP与加强基本药物监管有效地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大从业人员培训力度。


  在加强配送和使用环节监管方面:严厉查处“挂靠经营”、销售假劣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并按规定提请有关部门取消其配送资格。加强与卫生等部门的协作,抓好使用环节的药品质量管理。在全品种覆盖抽验和电子监管方面:不断提高在抽验中发现问题、控制风险的能力和水平。加强监督检查,凡基层医疗机构使用的基本药物必须具有附码标志,否则不得销售使用。在加强不良反应监测和安全评价方面:进一步完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建设,完善报告评价体系。

  
  该局将组织省局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前一阶段工作进行“回头看”,加快工作推进力度。通过“回头看”活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督查、考评工作机制,定期对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工作进展情况、工作措施落实情况以及监管工作成效进行督查、考评,切实把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工作抓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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