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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药品安全整治工作得“国家级”肯定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边振甲为组长的全国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检查组,在10月对广州市、东莞市进行了为期三天的检查工作。边振甲在检查组听取了广东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汇报,查看了省有关部门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的工作文件和相关资料,对广东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并且检查组分赴广州、东莞,到2家药品生产企业、3家药品经营企业、1家医疗机构,实地考察了广东省加强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的监管状况。同时,还随机对十余位市民进行了采访调查,随访人员对广东省药品安全满意度比较高。检查组查看了近3日《羊城晚报》、《南方周末》等报刊的医药广告刊登情况,未发现有刊登违规非法药品和医疗器械广告问题。

 

  通过检查评估,对照核实本地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的自查自评分数,检查组认为,广东省在落实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各项工作任务中,积极稳妥,各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地方政府及相关监管部门开展整治工作情况,药品质量状况评估、药品安全群众满意度测评、企事业单位自查自评情况与省自查自评分数基本一致。

 

  边振甲在给省政府反馈意见时,对三天的检查工作进行了回顾。他说,总体来看,广东省药品安全责任得到有效落实,科学监管理念得到强化,药品安全水平持续提升,药品生产企业实现快速发展。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在组织保障方面,广东省政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有力推进了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检查组在与涉药单位座谈和实地检查时,各相关部门和单位也提出了一些问题,如基本药物招标采购中的价格倒挂问题、一些用量少价格低的临床一线药物供应短缺问题、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品种恶意购买行为缺乏有效监控等。这些问题有的已经或正在得到解决,有的则需要长时间研究探索予以解决。

 

  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是一个永恒的话题,要进一步提高长期性、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要继续保持打击制售假药的高压态势,特别是对制售假劣药品案件高发地区,应该重点监控;要进一步加大整治利用互联网及邮寄渠道销售假劣药品行为;要进一步创新社会管理,提升科学监管水平,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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