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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对宁波药品流通工作进行监督

  2011年10月24-25日,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组对宁波市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检查工作贯彻实施情况进行督查。

  
  督查组认真听取了宁波市局在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疫苗等高风险品种、抗菌药物、兴奋剂、盐酸克仑特罗等专项检查和小药店整规等工作的情况汇报,仔细查阅了各项专项检查过程中的工作方案、检查记录、阶段小结等台账资料,同时,现场检查了2家药品批发企业、1家药品零售连锁总部及门店,并对多家药店进行了暗访。

  
  督查组高度肯定了宁波市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检查工作,认为领导重视,重点突出,成效明显,并能结合实际有创新、有特色。督查组还对今后药品专项检查和整治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抓整治,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


  二要创新机制抓整治,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的专项整治方法。


  三要结合实际抓整治,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开展专项整治。


  四要规范与打击并举,严格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企业,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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