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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药品安全示范县工作“前进中”

  为进一步深化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完善药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2011年,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部署开展了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全省各县(市)积极参与、踊跃申报。经过认真审核和严格遴选,登封等7个县(市)被确定为创建国家药品安全示范县试点县(市)。

  
  登封市:围绕落实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创新监管机制和方法,在全省率先开展创建工作,先后召开了创建工作动员会、推进会、培训会和表彰会。一是构建药品安全监管体系,二是全面实施电子监管,三是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四是加强村级规范药房建设。

  
  巩义市:坚持“三个到位”,扎实推进创建工作。一是资金投入到位,二是任务落实到位,三是宣传培训到位。

  
  新郑市:在巩固农村药品“两网”建设成果的基础上,通过“三个强化”积极推进创建工作。一是强化监管能力,二是强化电子监管,三是强化监督检查。


  舞钢市:将创建工作列入政府工作目标,将创建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严格按要求开展创建工作。

  
  汤阴县:提高监管水平,规范市场秩序,全面推进创建工作。对各乡镇政府和有关单位实行药品安全目标百分制考核,并拨出专项经费在全县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中全面推行电子监管,大力推进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建设。在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严格落实守信承诺机制、失信警示机制和严重违法违规、吊证退出机制,净化市场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遂平县:建立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的创建工作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安排创建工作经费。改造完善电子监管系统,实现了对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远程电子监管。在乡镇建立药品安全委员会,设立药品安全监管助理员,完善农村药品监管网络。购买专用监测设备,切实加强药品广告监测,每周汇总一次监测结果,发现违法药品广告及时移交工商部门查处。


  浚县:以构建扎实的药品安全监管体系和信用体系为目标,全力推进创建工作。建立健全县级监管、乡级监督、村级协管的三级药品安全监管体系,9个乡镇均设立了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和食品药品监督协管站,共聘请36名义务监督员、159名协管员和565名信息员。在对67家乡镇以上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全部实施电子监管的基础上,又将电子监管进一步延伸至15家村级卫生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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