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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加强药品安全体系试点工作

  2011年以来,江苏省泰州市以全省首批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评价试点城市创建为契机,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各方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创新载体形式,有力推进创建工作的开展。

  
  一是加大争取力度,强化政府负总责。组织召开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签订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责任状,并将药品安全工作列入政府工作目标考核。积极争取政府加大对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政策支持和经费保障力度,市财政在药品监督执法、检验检测以及药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办公等方面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和保障。市政府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签订了共建泰州药品安全示范区合作备忘录,在药品安全诚信体系、药品安全监管基础设施及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搭建更高层次的合作平台。

  
  二是完善工作机制,明确监管部门各司其责。成立了市药品安全委员会,从政府层面搭建试点工作运作平台。制定了药安委成员工作制度,定期召开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会议,研究商讨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三是创新载体形式,构筑社会综合施治格局。成立了泰州市药品安全专家库,不断提高药品安全监管的科学决策水平;出台了《泰州市药品安全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在监管辖区内选聘药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延伸药品监管触角;主动邀请媒体监督,利用地方“两台两报”、网络等媒介,与电视台联合开设《每周食品药品质量报告》栏目,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公众和涉药企业发布药品安全法规、安全信息、消费常识及预警信息,不断扩大药品监管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知晓度。


  四是严格监管措施,落实企业第一责任。高度重视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分别与14家基本药物生产企业签订了责任书,全面加强基本药物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切实提高城乡药品“两网”运行质态,坚决整治违法药品广告行为,深入开展药品市场专项整治,不断提高企业的诚信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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