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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药品使用环节喜人见效

  2011年以来,湖北省鄂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结合实际,以贯彻落实《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为契机,紧紧把握四个关键点,努力提升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监管质效。

   
  一是切实加强日常监管。将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监管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和考核内容,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监督检查频次和覆盖面,将全市448家医疗机构的监管任务逐家落实到科、到岗、到人,全面实行量化管理。充分利用药品质量监测手段,确保对医疗机构抽验每季度不少于一次。今年以来,通过日常监督查处医疗机构违法案件60件,日常监管的基础作用十分明显。

   
  二是深入开展专项整治。重点开展农村药品市场、非药品冒充药品、中药饮片、口服轮状病毒活疫苗、盐酸克仑特罗相关药品等12个方面的专项整治,查办各类违法案件58件,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行为,增强执法威慑力。

   
  四是全面推进规范药房建设。呈报市政府将“规范药房”建设纳入各区政府目标考核范围,作为年度重点工作强力推进。截至目前,全市医疗机构“规范药房”验收合格率已达91.3%,全市医疗机构药房(药库)管理进一步规范和提高。


  五是强化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将全市328家基本药物使用单位作为重点对象,全年现场监督检查不少于2次。把招投标价格明显低于成本价的、储存要求高的药品作为重点品种,确保重点品种无隐患,常规品种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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