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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中药管理局医改下“重力”

  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一年来推出的举措,将中医药参与医改政策落到实处。积极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工作。在长春市南关区开展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项目试点工作,参加了全国中医药项目协助组,协同推进探索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及健康教育等4个中医健康管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服务项目的有效途径和模式。

 

  推进基本药物制度中药实施。加强了对《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和《基本药物处方集》配备使用中成药的宣传;为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医疗机构重要饮片质量管理精神,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积极协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卫生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全省医疗机构中药饮片质量管理的通知》,全面加强该省医疗机构中药饮片质量管理的同时,开展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中药饮片情况调研,为促进中药饮片配备使用奠定了基础。

 

  全面完善落实医改政策措施。为落实全省医改重点任务,省中医药管理局参与起草了《吉林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医药实施方案(2009-2011年)》,提出了2009-2011年全省医改中推进中医药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并确定了10项重点工作任务。同时,该省协调制定了参合农民在县及县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使用中医药报销,补偿比例原则上提高15个百分点的政策,引导农民使用中医药,扩大中医药影响,促进中医机构健康发展。

 

  协调制定了在城镇医保中将中医医院起付线降低一个档次、提高临床疗效确切的中医诊疗项目支付比例、在费用结算支付标准上将中医综合医院与同级西医综合医院等同对待的政策,深受基层中医药单位和群众欢迎。明确发展中医药指导思想。为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参与起草了《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十二五”及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发展中医药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

 

  积极推进公立中医医院改革和中医临床路径管理。实施了22个专业95个病种中医诊疗方案。开展了中医医疗机构临床路径实施试点工作,组织14家中医医院50余人参加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会议和培训班。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确定的省“十一五”重点专科协作组12家医院的19个科室中开展了临床路径管理,并要求全省三级中医医院开展不少于5种的临床路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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