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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严抓”保健食品见成果

  2011年以来,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突出抓住保健食品热点问题,在媒体广告监管上先行一步。要求有关市(县、区)局和基层稽查执法人员要严格按照评审意见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严格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提高案件查办和案卷制作质量。并建立联动协作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与配合,确保行动迅速、快捷,及时有效。

 

  严把广告审批关。严格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要求,重点审查保健食品广告中有关保健功能、产品功效成分/标志性成分及含量、适宜人群、食用量等的宣传内容,是否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产品批件一致,是否存在不科学、夸大宣传的现象。1-10月份审批文、声、视3类广告共77件,审批结果在国家和省局网站公布,做到件件可查询。

 

  着手建设全省广告学监测系统,加强各辖区保健食品广告发布情况监测力度。拟投入专项资金,购置监测设备,配备专职人员,加强广播电视“三品一械”(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广告监测力度。对违法违规广告以发布《福建省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公告》的形式向社会公布,今年发布2期公告,公告违法违规广告448个次。同时,将公告通报省委宣传部、省纠风办、省广电局等相关部门。

 

  及时移交工商部门进行查处。今年448个次违法违规广告全部移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对屡教不改的保健食品广告主列入“黑名单”,及时将监测和处理情况上报国家局,同时依据属地管理原则,通知广告所在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其纳入重点监管对象,加大日常巡查频次,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广告品种纳入当年重点抽验品种。情节严重的,收回该保健食品广告批准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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