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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积极创建“国家药品安全示范县”

  2011年以来,福建省长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紧紧围绕创建目标,多措并举,采取“三三”工作模式,积极开展“国家药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

  
  一、落实三个到位,强化组织保障

  
  首先是组织领导到位。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各部门、各乡镇、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共400余人参加的创建动员大会;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具体联络协调工作,建立月报告制度和季度例会制度,在全县形成了“以块为主、条块结合、上下配合、各方联动”的工作运行机制。

  
  其次是宣传培训到位。组织全县涉药人员进行药事培训,受训人员1000余人次;编发6期《长汀县创建国家药品安全示范县工作简报》。


  最后是督导检查到位。县创建办有关人员不定期到药品经营单位和各级医疗机构进行督导检查,每季度深入到乡镇人民政府、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促进创建顺利推进。

  
  二、完善三大体系,建立长效机制

  
  首先是完善工作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创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工作台账制度、信息通报制度、联合检查制度和评估制度。

  
  此外是打造质量信用体系。建立统一的药品质量信息报告、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协查、处理等制度,将创建基本信息、信用等级、部门监管信息等纳入政务信息网并统一向社会公布。

  
  除此之外是加强防控体系建设。修订药品安全应急预案,制定《应急预案操作手册》,开展应急演练2次,确立重大药品安全事故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处理、一般药品安全事故由县药品安全应急处置办公室及时处理的机制;健全预警和监测机制,提高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水平,截至目前,全县共有71家单位上报数达335例,医疗器械报告数达22例,报告数量和质量有明显提高。


  三、推进三项重点,确保药品安全

  
 首先是推进药品“两网”建设。健全完善县、镇、村三级药品安全监管责任网络,聘请社会监督员11人、药品协管员120名、药品安全信息员220名;建立了全县药品监督协管员(信息员)手机信息平台;设立了群众举报投诉电话、投诉信箱,收集到合理化建议22条、案件举报线索1起;加强药品配送指导。

  
  其次是推进药械市场规范化进程。建立健全辖区内2家药品批发、81家药品零售企业数据库和诚信档案,加快药品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和医疗机构药库药房规范化建设,开展“诚信示范店”、“GSP跟踪检查”、“药品和医疗器械销售人员备案管理”等专项检查,与企业签订了安全承诺书,建立健全了医疗机构药品购进、验收、储存、养护及药品效期、不合格药品处理等质量管理制度。

  
  再次是推进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全年安排11项专项整治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299人次,执法车辆226车次,检查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企业、药品使用单位1068家次,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跟踪检查7家次,立案查处违法违规药品经营行为115件,结案11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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