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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伊犁州药监局对药品不良加强管理

  为提高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质量和报告数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多项措施,积极推进监测工作的开展。强化制度建设,规范工作行为。围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收集、分析评价、信息通报和应急措施等方面,制定工作流程、工作标准、实施细则及管理制度。

 

  完善组织机构,扩大监测网络。构建较为完善的药品不良反应三级报告监测网络,各县(市)把网络触角延伸至农村最基层,监测成员单位扩大到所有药品零售企业和村级卫生室,全州网络单位涉及医疗机构1200家、药品生产经营企业926家。各监测单位在使用微机管理药品的基础上,充分运用伊犁州局“药品与医疗器械实时监控系统”实施网上直报,达到了方便快捷的效果。

 

  加强宣传培训工作, 营造良好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氛围。先后组织专项培训10次,对1500名监测人员就药品不良反应的基本概念、监测政策法规、职能责任及如何填写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进行培训指导。并通过各种方式,宣传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的目的、意义、方法、途径,普及药品不良反应知识。州局监测人员还深入各级医疗机构,为医务人员解答疑惑,宣传我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的有关规定、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等知识。

 

  加大督查力度,落实工作措施。印发《关于切实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和监测工作的通知》,每季度对各县(市)局的药品不良反应报表数量进行通报,促进全州药品不良反应工作的健康发展。注重报表质量,规范报表填报,稳步增长数量。根据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发布的《常见严重药品不良反应技术规范及评价标准》,明确调查报告的职责与分工,进一步提高报表质量,报告数量稳步上升,各项指标均在全区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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