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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与药品检定所达成共识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人带领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主要领导到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与中检院就贯彻落实对口援疆工作进行专题座谈。双方就进一步推进落实对口援疆工作项目达成五点意见。

  
  一是成立对口援疆工作组织机构。中检院和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共同成立对口援疆工作领导小组,确定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和联络人,明确分工,做好对口援疆工作组织保障和机制保障工作。

  
  二是落实2011年补助资金支援项目。近期完成2011年补助自治区所业务经费事宜,用于支持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等工作。

  
  三是加强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人才培养工作。从2012年开始,为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培养医疗器械检测专业技术人才,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选好人员并做好培训工作计划。

  
  四是对其他专项工作给予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适当倾斜。对《框架合作》中未涉及的其他专项工作,如仪器装备、科研项目等,中检院在作规划或开展过程中将结合实际情况,给予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适当倾斜,不断提升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能力水平。

  
  五是积极促进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对外合作交流。从2012年起,每年从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选派1名领导或专业技术骨干,随中检院考察团到国外进行业务考察交流,拓宽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事业发展的国际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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