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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出台药品安全“十二五”发展规划

  为适应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要求,不断提升公众饮食用药安全水平,近日,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发改委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餐饮服务食品)药品安全“十二五”发展规划》。该规划回顾了“十一五”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取得的成绩,分析了“十二五”全区药品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问题。

 

  明确了“十二五”时期药品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为新疆食品药品监管事业跨越式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依据该规划,到2015年,新疆药品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和工作机制更加完善,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基础设施和技术装备建设切实加强,监管执法能力和干部队伍素质明显提升。

 

  药品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步入科学监管轨道,影响和制约安全的深层次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药品安全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状况明显好转,重大药品、餐饮服务安全事故明显减少,人民群众消费信息明显增强。具体发展目标是:国家基本药物和高风险药品的电子监管率达到100%,城乡药品供应网、监管网覆盖率达到100%。

 

  新建药品监管生产企业、药品生产企业新建(改、扩建)车间100%达到《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的要求,无菌、植入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100%达到《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试行)》的要求,保健食品生产企业100%达到《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的要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评价抽验合格率达到90%以上,餐饮具评价抽验合格率达到80%以上,餐饮业、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量化分级率分别达到98%以上和100%。

 

  保健食品评价抽验合格率达到90%以上,化妆品评价抽验合格率达到90%以上,地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率达到100%;重大药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查处率达到100%;完成250种民族药材质量标准及其饮片炮制规范的制定,完成30个维吾尔药新药临床研究指导原则的制定;药品安全不良反应病例报告数达到200例以上/百万人口,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数达到60例以上/百万人口;重点旅游县市100%达到国家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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