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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珠三角九省加强药品监管区域合作

  2011年12月8日,泛珠三角九省区食品药品监管合作第七届联席会议在南昌召开。九省区局秉承泛珠三角食品药品监管合作框架协议精神,围绕“深化合作,拓展内涵,促进发展”的主题,着重探讨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新形势下,深化区域食品药品监管合作,促进区域食品医药产业发展的新思路,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吴浈出席会议并讲话。本次会议举行了泛珠三角九省区食品药品监管合作“标徽”交接仪式,并就一系列区域食品药品监管合作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来自福建、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江西九省区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以及食品医药企业280多名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期间,举办了“顺应医改大局,促进药业发展”的产业界论坛。

  
  吴浈在讲话中指出,泛珠三角区域是一个重要的经济区域,覆盖了东、中、西三个不同的经济发展层级,形成了宽领域、多层次、大开放的合作局面,为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发挥了积极而又重要作用。吴浈认为,泛珠三角区域积极推动食品药品监管协作,提高了监督检查和稽查工作效率,积极研究解决当前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难点、热点问题,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效。


  他指出,我国医药经济保持着快速发展势头,药品安全形势总体平稳、稳中向好,但药品监管力度仍丝毫不能松懈。他要求,要牢固树立实践科学监管理念,始终把保护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作为一切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依法履职,把握政策,找准定位,在监管中推动发展,在发展中提升监管水平。

  
  在谈到推进实施新修订药品GMP工作时,吴浈指出,要督促药品生产企业健全内部质量管理体系,进一步提升生产管理水平和药品质量水平。他强调,实施GMP既要重视硬件,更要重视软件,要在软件上下功夫,完善质量保证体系;要因地制宜,讲求实用,避免新一轮投资带来的产能盲目扩张、造成浪费。他要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实施GMP的分类指导,摸清情况,制定规划;要加强培训,建立满足认证检查需求的检查员队伍,扎实稳妥、坚持标准、公平公正地推进实施工作。

  
  会议重点研究和讨论了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如何加强区域监管合作,促进区域产业发展,构建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体系等问题。九省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决定加强协作区内食品药品监管人才培训交流与合作,在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药品、医疗器械注册工作中加强协作,推进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加强药品广告、互联网药品信息和交易服务监管工作,营造公平竞争、健康有序、文明诚信的药品广告与信息市场秩序。


  九省区签署了《人才培训交流合作协议》、《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合作协议》、《基本药物不良反应/事件应急、预警信息互通合作协议》、《药品注册现场核查合作协议》、《药品广告与互联网药品信息和交易服务监管合作协议》、《医疗器械产品注册临床试验资料核查合作协议》6个食品药品区域监管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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