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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品监管 夸大宣传要“拿下”

  为进一步加强十二冬会保健食品安全监管,长春市决定加大监管力度,一旦发现夸大宣传保健品功能和宣称预防、治疗疾病功能的,一律采取产品下架、停止销售。长春市各监管机构将重点检查所辖保健食品批发、零售企业是否持有《卫生许可证》或《长春市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登记表》,严格规范保健食品经营许可工作,严厉查处无证经营。


  同时,严厉查处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和以不正当手段骗取《卫生许可证》或《长春市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登记表》的行为。本次监管行动,以食品批发市场、大中型超市、专卖店、药品经营企业为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建立进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是否建立进货台账并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等相关内容。

  
  同时,督促经营者认真核实保健品产品批准证书、生产许可证、出厂检验报告、发票等信息,确保购入产品来源正规、渠道可靠。


  此外,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一旦发现夸大宣传保健功能和宣称预防、治疗疾病功能的,一律采取产品下架、停止销售的行政措施,并按《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涉嫌非药品冒充药品销售行为的,可按《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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