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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清开展药品安全创建活动

  福建省福清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在该市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中,全面开展了药品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该创建活动按照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全面推进的原则,要求生产企业在2012年底前实现整体达标,经营企业在2013年6月前实现整体达标。


  根据创建方案要求,所有企业须在接到该局函告后,对照创建标准要求,限期进行自查整改,自评合格后向该局申报,由该局组织有关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分期分批组织现场考核确认。

   
  该局争取到当地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制定了奖励与约束措施。对取得一级达标的企业,将在药品安全费用提取比例、保险投保费率等方面给予优惠;在增资扩营、新增项目时的审批、供地、安排政府扶持资金或帮助协调银行安排信贷资金等方面给予优先;在法律法规授权下,到期药品安全许可证可直接申请换发证。

   
  对逾期未达到最低标准等级的企业,将由市政府黄牌督办,提请有关部门暂扣或注销有关行政许可证照、营业执照;函告劳动保障等相关职能部门,建议在安全费用提取、工伤保险、高危行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安全生产责任险等方面采取相应措施;有关部门不予发放科技、技改、节能等项目专项扶持补贴资金;取消各种评先评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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