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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州开展药品经营企业挂靠过票等专项整治行动

  为严厉打击药品购销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经营秩序,近日,甘肃省凉州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全区严厉打击药品经营企业挂靠经营过票走票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学习传达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和国家局、省市局有关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安排部署全区严厉打击药品经营企业挂靠经营过票走票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及元旦春节期间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保障工作,与各药品经营企业签订了2012年度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质量安全承诺书。

  
  专项整治工作目标是,对“挂靠经营、过票走票、代购代销、出租出借柜台、非药品冒充药品”等违法违规药品经营行为进行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从非法渠道购药、无证经营药品及出租出借许可证照、非药品冒充药品等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全区药品流通市场经营秩序,为公众用药安全有效提供强有力的监管保障。专项检查对象是农村全区所有药品零售企业,重点检查2011年度药械质量安全管理严重不良信用企业。专项重点检查内容是,检查交易过程中的购进信息流、资金流的走向,购进验收记录和各类购销凭证(发票)以及在库品种的购销存情况。


  专项整治的重点品种是,利润空间大,商业价值高的品种,如新特药、高价位品种、特殊用药品种;药店专柜经销、广告宣传多的品种;购自边远地区供货单位的品种或低价购进品种;购自外地药品生产企业的品种(首营品种);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人血白蛋白类生物制品;血液制品;与药品、医疗器械名称类同,标明功能主治、适应症或宣传、暗示治疗作用的食品、保健食品和“消字号”、“妆字号”等产品。

  
  为保证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凉州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多项措施,强化科学监管,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高度警惕药品市场制假售假新动态,进一步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对涉嫌“挂靠经营、过票走票、代购代销、出租出借柜台、非药品冒充药品”等违法违规经营药品的线索进行认真分析和核查,对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案件,按照“六个一律”,依法严肃处理。


  “六个一律”是,凡是从不具备药品经营合法资质的单位及个人手里购进药品的,一律依照法律法规予以严厉处罚;凡是没有合法发票及药品清单的,一律按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进行处罚;凡是没有对药品和票据进行认真核对,致使药品与票据及清单内容不一致的,一律依据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予以最严厉的处罚,由此购进假药的,一律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凡是没有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验收记录的、质量负责人不在职在岗、从业人员没有进行年度健康体检及继续教育的,一律按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予以查处;凡是违法挂靠经营、出租出借柜台、非药品冒充药品及超范围经营的,一律坚决依法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凡是发布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一律评定为严重不良信用企业并结合行政许可、GSP认证跟踪检查、日常监管、质量抽验等工作严厉查处,发布假药违法广告的,一律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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