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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基药招标价格的双信封制度将更普及

  2011年末中央电视台关于药价虚高的报道以及降价网的出现,再次把行业的焦点集中在药价虚高上,为此发改委启动了药品出厂价调查,并出台《药品差比价》规则,此举被认为是2012年降价的序幕。通过基药招标形成的基本药物和非基本药物价格,究竟是虚高还是虚低?由于没有客观和统一的衡量标准,始终是争论焦点。

 

  认为药价的高低市场说了算,只有充分市场竞争下形成的价格,才可以作为判断的依据。如果以此价格作为判断的依据,不难看到,在目前的基药招标中形成的价格水平已与此相接近,但仍有部分产品价格较高,也有部分产品的价格低于市场性的价格,而在非基药招标中形成的价格水平则相对较高。正如发改委在对药价虚高的公开说法中提到的,由于各地采用不同招标方法,“双信封制”在各省执行情况不一样,才导致现在的尴尬。

 

  由于基药招标执行的是56号文,非基药招标执行的是64号文,两个文件要求不同,执行的范围、降价效果也不一样。不合理药价事件和降价网的出现,很有可能使政策更倾向于“双信封制”的招标。2011年,青海省率先在非基药招标中采用“双信封制”;据悉,北京市正在酝酿和讨论相关方案;其他各省也有探讨“双信封制”在非基药招标中的应用。


  据判断,2012年基药和非基药的招标方法有可能进一步趋同,“双信封制”的招标运用会越来越广泛。但也应该看到,这并不是解决药价虚高的灵丹妙药,市场竞争需要采取一系列的配套措施方可达到政策设计的目标。在“双信封制”中,技术标的设定将成为2012年最大看点,如何体现质量优先,成为实施中的一大难点。

 

  由于基药招标和非基药实施的时间不一致,2011年,多数省采用分别招标的方式进行,也有部分省份采用县与县以上和基层医疗机构联动招标的方式,如湖北、云南、上海等省(市)。随着基本药物在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按比例配备使用的要求越来越迫切,基本药物的使用已经不仅是基层医疗机构独有之事,联动招标成为客观需要,据此判断,此类招标方式在2012年还将越来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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