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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取消药品加成开展医改试点

  在江北区率先试点的基础上,重庆新确定9个区县开展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试点区县的区县级公立医院将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实行“零加价”销售。药事服务费全部纳入医保报销,调整的医疗技术服务费纳入医保,按规定比例报销。在补偿途径上,通过医保统筹基金和财政专项资金给予补偿。市和区县财政按一定比例分担。


  重庆规定,试点医院的基本药物配备率不低于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种类的80%,基本药物使用总费用比例不低于药品总费用的35%;争取实现参保病人医保范围外的医药费用自付比例小于30%;实现90%以上的患者就诊在县域内,努力做到“大病不出县城”。


  重庆市卫生局局长屈谦介绍,在建立补偿机制之外,重庆此次的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还将在完善医院管理制度、切实保障患者利益、强化医院运行监督方面进行改革探索。按照计划,重庆此次试点的工作将在9月底前启动,之后每年再选定10多个区县开展改革,到2015年在全市全部38个区县全面推开。


  屈谦说,取消药品加成后,将通过增设药事服务费、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适度降低大型医疗设备检查费用的方式来对医院进行补偿。另外,药事服务费全部纳入医保报销,调整的医疗技术服务费纳入医保,按规定比例报销。在补偿途径上,通过医保统筹基金和财政专项资金给予补偿。市和区县财政按一定比例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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