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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全面启动药品安全示范试点工作

  近日,杭州市为加强基本药物监管工作,根据《杭州市药品安全示范县(乡镇)创建工作实施方案》部署,2011年,浙江省杭州市确定上城区清波街道等56个乡镇(街道)为首批药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创建工作试点单位。


  经过近一年的创建和基本药物监管工作,56个试点单位根据有关创建要求相继完成创建工作并递交了验收申请,经杭州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近日,杭州市全面启动药品安全示范试点乡镇(街道)验收工作。

  
  此次验收组成员均由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区、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派人员组成,共分六个组同时开展验收,加强基本药物监管。为确保考核验收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专题召开验收组长会议,做到统一思想认识,统一验收程序,统一验收标准。

  
  下一步,各验收组将严格按照《杭州市药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创建考核验收标准》,针对组织领导、药品监督网、供应网建设与运行、药品质量规范化管理、药品市场秩序整治、基本药物监管、药品安全长效机制建设、宣传工作等七大方面24项指标,通过听取汇报、查看台账、现场检查、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逐项评定,最后由验收组汇总评分,向各乡镇(街道)进行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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