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医药网首页 > 医药资讯 > 医药政策法规 > 福建上杭药监局加强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监管

福建上杭药监局加强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监管

    今年以来,福建省上杭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出台强化措施,规范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购进、销售和使用,有效遏制其滥用和流弊。


    该局要求药品零售企业和医疗机构购进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渠道保持相对稳定,原则上应从当地药品批发企业购进,便于从源头上加强监管;药品零售企业销售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应严格执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管理的有关规定,处方药必须凭医师处方销售,无法确认处方真伪的不得销售。


  非处方药一次销售不得超过5个最小包装,患者一次购买超过3个最小包装的应进行登记;医疗机构向患者提供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应凭医师处方,处方需留存备查,不得以柜台方式销售或变相销售;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发现购买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有异常情况时,应及时上报。

医药网新闻
返回顶部】【打印】【关闭
扫描100医药网微信二维码
视频新闻
图片新闻
医药网免责声明:
  • 本公司对医药网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本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医药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联系QQ:89615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