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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药监局完善便民服务措施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首府服务提升年”活动中,完善便民服务措施,把“提升科学监管方式,让人民群众得到更多的便利和实惠”放在核心位置,突出实践特色,深化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通过深入调研、召开座谈会、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等形式,认真梳理归纳,健全和完善三项便民服务措施。

  
  一是完善“首问责任制”。上至局长,下到科员,强化职能意识,加强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管,在群众和行政相对人上门办事时,做到尽“三心”,即热心、公心、耐心,负“三责”,即切实加强分管领导牵头和督办的职责、切实加强部门负责人管理和协调的职责、切实加强具体办事人员快捷高效和热情服务的职责和便民服务措施。

  
  二是建立行政服务“快速通道”制,保证药品经营企业的有效经营。服务窗口前移,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进入呼市行政服务大厅办理,实行一站式服务,一次性告知。举报投诉实行24小时全时值班制,凡受理药械举报投诉案件,在5个工作日内向举报人给予答复。

  
  三是建立行政服务“跟踪责任制”,完善便民服务措施。对办理行政许可事项,在申请办时一并下发意见反馈表,及时了解掌握相对人的意见和建议。在办结现场或通过网上、电话等方式向当事人进行通报和回访,在受理举报案件和部分药品监管审批、备案项目后,从完成之日起,提供后续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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