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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药监局构建市乡村食药品监管网络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黑龙江省双城市积极探索创新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机制,在全市24个乡(镇)正式设立食品药品监管网络协管工作站,在行政村设置食品药品监督信息员,将防止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第一道防线”延伸到乡(镇)和村(屯)。


  在近日召开的双城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上,市政府与各乡(镇)签订了《食品药品监管工作责任状》。


  为深入贯彻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地方政府负总责”的要求,经双城市编制委员会批准,该市将在全市24个乡(镇)设立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协管工作站,确定每个乡(镇)由1名副乡(镇)长主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每个协管站配备2名专(兼)职食品药品监督协管员,每个行政村设置1名食品药品监督信息员。行政管理上,协管站作为乡(镇)政府的下属机构,由所在乡(镇)负责提供独立的办公场所,并负责对人员的编制及工资情况等进行日常管理。业务管理上,接受双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安排和指导,不独立进行执法执罚案件处理。协管员、信息员工作补贴及奖励所需经费全额纳入市财政预算。


  药品监管网络会议同时要求,各乡(镇)要把食品药品监管正式纳入日常工作,并将作为市政府考核的重点工作,有效解决农村地区出现食品药品监管的重点、难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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