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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药监局深推药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

  为充分发挥试点县的辐射作用和示范效应,树立标杆作用,以点带面,切实将全省药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推向深入,日前,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温岭市组织召开全省药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推进会。


  会上,宣读了授予嘉兴市秀洲区、台州温岭市、台州市路桥区、宁波市鄞州区“浙江省药品安全示范县(市、区)”称号的决定,颁发了牌匾。温岭、秀洲、鄞州三地代表就药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的主要做法、取得的成效和下一步工作打算进行了汇报交流。


  会议回顾了两年多来浙江省药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部署:一是强化考核,推进面上工作;二是抓实试点,严把验收标准关;三是总结提高,树立示范典型;四是完善标准,加强指导服务;五是营造氛围,强化宣传工作。


  会议还梳理汇总了药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中常见、易见的问题,并对照文件要求和验收标准,强调了验收检查的相关工作程序,解释了验收标准的相关考核要点,明确了下半年11个试点地区预计现场验收的时间安排。组织与会代表学习了全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座谈会精神,分析了浙江省药品流通监管工作形势和存在的风险隐患,强调要建立网格化监管、信息化监管、风险管控、专项整规、信用管理、素质提升等药品安全示范六大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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