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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药监局全面推进药品广告监测工作

  2012年以来,黑龙江省佳木斯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全面推进药品广告监测工作,采取四项措施,及时发布消费警示,曝光非法广告,全力推进药品虚假广告监测工作。


  一是明确职责。安排专人负责药品广告监测工作,出台《佳木斯市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监测管理办法》,明确监管职责,细化对相对人的监管措施,同时使用药品广告监测设备对佳木斯市4个电视台实行24小时无间断监测。


  二是加强宣传。通过主流媒体,向广大市民宣传药品和保健食品有关知识,宣传安全用药和强身健体方面的注意事项。


  三是联合监管。向工商、卫生、广电等部门通报食品、药品违法广告监测情况,开展广告联合检查,努力探索联合监管模式。


  四是做好移交。加大药品虚假广告曝光力度,同时,加大药品广告监测沟通和协调力度,定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移交违法药品广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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