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医药网首页 > 医药资讯 > 医药政策法规 > 福建南安药监局用药品电子监管拓展案源

福建南安药监局用药品电子监管拓展案源

  2012年以来,福建省南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利用电子监管平台,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在深挖案源、查处违法行为方面取得了较大的进展。


  一是通过质量通报寻找案源,根据国家局、省局药品质量公告的问题药品,通过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系统,一个不漏的全面细查每个问题品种。


  二是对本辖区涉药单位经检验不合格的药品,通过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系统,查清楚其进货渠道、数量、流向、库存等详细信息,实现高效稽查,减少监管盲区,最大限度的缩短处理问题药品的反应时间,将问题药品的危害降到最低。


  三是对日常检查发现的可疑药品,如,实行电子监管码的药品通过电子监管系统查询其流向,发现流向与实际不符的,立即予以调查处理,提升对重点品种的针对性检查。


  四是利用电子监管和泉州市监管相对人基本信息管理系统平台搜集药品经营企业质量管理情况和企业违法证据,如,通过出入库情况查处走票过票、药品从业人员查处药师挂靠兼职等不符合GSP规定的违法行为。

医药网新闻
返回顶部】【打印】【关闭
扫描100医药网微信二维码
视频新闻
图片新闻
医药网免责声明:
  • 本公司对医药网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本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医药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联系QQ:89615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