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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药监局下发体外诊断试剂检查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体外诊断试剂经营企业监管,近期,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下发《关于开展体外诊断试剂经营企业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在全省组织开展体外诊断试剂经营企业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时间从2012年8月5日至11月30日,检查重点是办公场所违规存储体外诊断试剂;擅自变更注册地址、仓库地址、质量管理人;取消或出租、转让仓库、降低经营条件;质量管理人员是否兼职或非正常原因不在岗现象;出租、出借和非法转让《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证书》;委托储存的是否按规定储存;产品进货渠道是否合法、购销记录是否齐全;是否超范围经营“药准字”和“械准字”产品,经营“药准字”的,必须有GSP证书等。


  采取事先通知检查和突击检查两种方式,加强对体外诊断试剂经营企业监管,确保公众用药用械安全有效。


  通过专项检查,强化经营企业体外诊断试剂质量控制,严厉打击体外诊断试剂经营过程中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完善体外诊断试剂监管措施,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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