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医药网首页 > 医药资讯 > 医药政策法规 > 第四次中医药资源普查试点县定为鲁山

第四次中医药资源普查试点县定为鲁山

  近日,据鲁山县卫生局获悉,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开展的全国第四次中医药资源普查中,鲁山县被确定为试点县。 本次全国中医药普查活动,河南省共确定40个试点县,普查中医药物332种。普查项目包括药物的名称、种类、分布范围等。


  为配合做好本次全国中医药资源普查工作,鲁山县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卫生部门和部分乡(镇)分管领导为成员的中医药资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目前,通过调查分析,该县需普查的药物种类共131种。近期,该县中医院将选派优秀医务工作者,分赴全县各乡(镇)进行摸排、普查。


  据了解,我国曾在上世纪80年代中期开展过第三次中医药资源普查,距今已有20余年。中医药资源药物种类、分布、量值和应用不断变化等原因已导致中医药资源家底不清,致使中医药资源保护利用和产业发展政策规划的制定依据不足。


  本次中医药资源普查旨在全面掌握我国中医药资源家底,提出中医药资源管理、保护及开发利用的总体规划建议,为建立中医药资源动态监测机制奠定基础,促进中医药资源的可持续发展,满足人民健康需要。同时,本次普查还将与地方区域经济发展紧密结合,为地方制定中医药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中医药产业发展政策规划提供科学依据。

医药网新闻
返回顶部】【打印】【关闭
扫描100医药网微信二维码
视频新闻
图片新闻
医药网免责声明:
  • 本公司对医药网上刊登之所有信息不声明或保证其内容之正确性或可靠性;您于此接受并承认信赖任何信息所生之风险应自行承担。本公司,有权但无此义务,改善或更正所刊登信息任何部分之错误或疏失。
  •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医药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联系QQ:89615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