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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加强药品监督管理保障药品安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今日在其官方网站公布《药品电子监管工作指导意见》,意见指出,国家局将制定药品电子监管工作评价指标,按年度以省为单位进行考评。


  意见要求加强入网管理。省局负责辖区内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辖区内企业与进口药品代理机构的入网审核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药品电子监管工作,提高工作效能,确保完成《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确定的工作目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药品电子监管工作的相关规定,在《药品电子监管技术指导意见》基础上,组织制定了《药品电子监管工作指导意见》,并于日前印发。


  有关药品电子监管工作评价方面,意见强调,国家局应根据药品电子监管的整体工作要求、实施目标,制定药品电子监管工作评价指标,按年度以省为单位进行考评,并在国家局专网公布(工作评价指标另行制定)。鼓励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积累、总结、分享药品电子监管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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