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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成解决云南省医疗纠纷指南

  医疗纠纷案件每年都有发生,在解决这类案件的时候很难做到绝对的公平公正,让双方都满意。近日云南省就医疗纠纷出台相关新规定,在未来解决医疗纠纷中这项新规将成为指南。


  《云南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草案)》以下《条例(草案)》昨在昆举行立法听证,过半听证代表认为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纳入新规很有必要。


  去年,云南省共建立各级医疗机构23253个,全年总诊疗量高达1.8亿,特别是医改3年来,云南卫生资源总量和群众诊疗需求的双增长,使云南迫切需要专门立法规范来约束和保障全省医疗行业市场。昨日下午,来自全省医疗、法律、人文等方面的16位听证代表,就医疗机构资格准入、执业保障、各部门监管及责任等多角度对《条例(草案)》提出了许多意见和建议。


  玉溪市人民医院院长陈晋等代表表示,以往发生医疗纠纷,当医患双方各执一词时,很有可能导致原本容易解决的纠纷演变升级。究其原因,缺乏解决医疗纠纷的系统管理机制是关键原因之一,有法可依解决医疗纠纷很有必要。对《条例(草案)》中按患方要求的赔偿金额,来界定纠纷解决途径,昆明同仁医院副院长李晓延建议,不应以金额来衡量纠纷解决途径,应根据医患双方的意愿调解更为人性化。


  省卫生厅将汇总各方真知灼见,对《条例(草案)》进一步修改完善。该《条例(草案)》将于明年颁布实施。条例的颁布对于云南省医疗纠纷案件的解决是否能真正起到指导作用还有待市场后期的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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